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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毛漆

发布时间:2025-04-02 19:15:05  阅读量:  作者:龙8国际官网

  注:根据2017年9月14日发布的《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删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第2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拉毛漆。

  第一条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四条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第六条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七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八条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 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五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八条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三十一条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 [2004]第70号)□□□□、《关于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1281号)□□□、《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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